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6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参股公司海南特玻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破产重整概述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参股公司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特玻”)为避免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导致破产清算等情况,经海南特玻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海南特玻启动破产重整事项工作。
2021 年 6 月,公司收到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琼 9023 破 2 号之二),批准海南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海南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详细进展见公司披露的
2020-062 号、2021-006 号、2021-024 号、2021-059 号、2021-060 号、
2021-076 号、2022-015 号公告。)
二、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 院所 出具 的《 民事 裁定 书》((2021 ) 琼9023 破 2 号之七),法院裁定:“(一)确认《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二)终结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以及根据历次资金分配方案和公司近日收到相关方的复函,公司及相关主体在海南特玻破产重整事项的最终债权受偿情况如下:
(1)子公司海南海控龙马矿业有限公司享有的担 保债权
3,618.64 万元,在扣除管理人报酬后已得到一次性全额现金清偿。
(2)子公司海南海控小惠矿业有限公司申报的普通债权金额共计 319.07 万元,在普通债权组得到全部确认,在第一次资金分配中收到受偿金额为 42.02 万元,在第三次资金分配受偿 28.11 万元,累计受偿 70.13 万元。
(3)关于公司向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通飞”)提供的 8.50 亿元反担保:中航通飞上述 8.50 亿元债权在海南特玻破产重整中累计受偿 186,831,206.18 元。根据《破产法》、公司与中航通飞签署的《反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以及收到的中航通飞的复函,最终核定公司对中航通飞 8.50亿元的债权承担的反担保责任为 663,174,281.41 元。
海南特玻破产重整事项公司已按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上述受偿金额已计入以前年度损益,不会对本年度损益产 生影响,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海南特玻及中航通飞三方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明确反担保之担保财产范围明确限制在石岩项目中未来可取得的物业产权和收益权以内,在公司依法享有对石岩物业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前,中航通飞不得主张反担保权利。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石岩物业产权和 收益权,公司还未负有实际履行反担保责任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