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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鑫:关于拟与中航通飞及中航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26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3-015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中航通飞及中航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三鑫或公司)为了补充流动资金,顺
利完成公司 2013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与作为委托人的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航通飞)及作为受托人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财务公司)拟签署本金数额为 2 亿元的《委托贷款合同》。
    鉴于中航通飞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航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
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航通飞及中航
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波、陶国飞、戴卿林因在中航
工业控股成员单位工作,按要求采取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先审阅该议案相关
资料并出具事前认可意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涉及金额尚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珠海机场集团办公楼六层
    法定代表人:孟祥凯
    注册资本:100 亿元
    经营范围:通用飞机产业的投资与管理;航空机载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及
售后服务;通用航空业务的投资与管理;汽车与特种车辆改装设计、制造、销售
及售后服务;机电类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项目不含许可经营项
目)
    2、财务状况
    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73,323 万元,利润总额 45,541 万元,净利润
28,593 万元,资产总额 5,436,817 万元,净资产 1,695,104 万元。(该数据为快
报数)
    3、关联关系
    中航通飞直接与间接持有公司 33.2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
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中航通飞的第一大股东是中航工业,为国有特大型企业。中航通飞经营状况
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
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
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
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宏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14)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16)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4 年 12 月 18 日)。
    2、财务状况
    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0,320.81 万元,利润总额 83,751.79 万元,净利
润 64,626.51 万元,资产总额 3,719,862.74 万元,净资产 288,576.19 万元。
    3、关联关系
    鉴于本公司与中航财务公司的实质控制人同为中航工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中航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中航工业,为国有特大型企业。中航财务公司
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
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
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
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贷款本金人民币 2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息 4.20%,按季付息,付
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 20 日。预计本笔借款所支付利息为 2,555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中航财务公司 2012 年度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其中贷款服务
收费标准为:中航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
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中航财务公司向公司
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
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2-033 号公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元
    2、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3 年
    4、借款利率:4.2%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补充流动资金,顺利完成公司 2013 年度经营计划,无不良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无。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近日提交的《委托贷款合同》、《反担保保
证合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为了补充流动资金拟
向中航通飞借款 2 亿元并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委托贷款合同》、《反担保保证
合同》主要条款符合关联交易相关规定,资料齐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三鑫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实与勤勉的工作态度,事先审阅了相关《委托贷款
合同》、《反担保保证合同》,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上述借款及反担保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三)《委托贷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