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三鑫股份
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0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网下配售由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数量为3,4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发行人和国信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1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6日,T-6日至T-3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7年8月8日(T-1日)9:00~17:00及2007年8月9日(T日)9:00~15:00。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应缴申购款应于2007年8月9日(T日)17:00时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7年8月9日(T日),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2,72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三鑫股份”,申购代码为“002163”。
11、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法》: 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37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2,7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下配售: 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68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的行为;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经中国证券业
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
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
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
下配售;
有效报价: 指询价对象关于初步询价区间的书面报价没有出现以
下两种无效报价的情况:(1)询价对象关于询价区间
的书面报价超过截止时间2007年8月6日(T-3日)
12:00;(2)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超过价格
下限的120%;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格
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
合限制等;
T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指2007年8月9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3,4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8.1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网下配售时间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7年8月8日(T-1日)9:00~17:00及2007年8月9日(T日)9:00~15:00。
5、网上定价发行时间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7年8月9日(T日),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询
T-7日 2007年7月31日
价对象将参与回执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下午17:00前)
T-6日至 2007年8月1日至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
T-4日 2007年8月3日
T-3日 2007年8月6日 接受询价单(截止时间为12:00时)
T-2日 2007年8月7日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T-1日 2007年8月8日
网上路演,网下申购开始
T日 2007年8月9日 网下申购截止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07年8月10日
验资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
T+2日 2007年8月13日
申购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
T+3日 2007年8月14日 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7、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配售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680万股,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680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计算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 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 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二)网下申购规定
1、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的申购。
未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