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每股面值:1 元
(三)本次拟发行股数:30,000,000 股
(四)发行日期:2007 年 月 日
(五)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发行后总股本:80,000,000 股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非个人股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前公司个人股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及第二大股东武汉光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07 年7 月11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1、索道的安全性风险。本公司客运索道服务是将旅客在旅游景区的不同
景点间进行架空运输,属特种运输。索道的设计、施工和营运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索道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若管理不到位或出现某种不可抗拒的自然因
素,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公司的经营和效益产
生不利影响。
2、偿债风险。2006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43.71 万元,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47.04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3,214.12 万元。公司属投资控股型公司,对外投资较多,投资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表现为净流出。2006 年,本公司合并报表的流动负债为 26,608.50 万
元,负债合计为 29,088.50 万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91.47%,公司短期借款较大,产生的利息成本较高,公司筹资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表现为净流出。因
此本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3、华山公司利润分配比例变化对公司利润影响的风险。华山公司的章程
约定,2001 年度至2010 年度本公司享有华山公司扣除资源补偿费后剩余利润
的95%,2011 年度至2032 年度(合作期满)本公司享有华山公司扣除资源补偿费后剩余利润的75%。华山公司2004 年度至2006 年度如按照75%比例分配利
润,其对应年份公司各期净利润分别将减少405.05 万元、475.46 万元和
529.03 万元,分别相当于公司2004 年至2006 年度各期净利润的30.67%、38.72%和34.87%。从2011 年开始本公司享受的华山公司利润分配比例将减少
20%,对公司未来净利润会有较大影响。
4、组织模式、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局限的风险。针对公司产业特
点,为适应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公司通过新设或收购等方式控制了数家子公司,并根据公司产业发展需要适时增设子公司。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
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共有16 家。公司规模扩大、子公司数量增加使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难度增大。各控股子公司在对外投资、担保以及经营管理
等方面可能出现决策失误,给公司带来潜在的风险;公司决策层与子公司、公
司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信息交流范围扩大,可能导致信息失真、决策时间延长甚至失误等风险。
5、资产抵押及担保的风险。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
山公司以索道设备系统抵押于银行,为本公司取得短期借款6,500.00 万元;公
司控股子公司庐山公司以其缆车收费权作担保,为本公司取得短期借款
2,000.00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武夷山公司以房产抵押于银行,取得短期借款150.00 万元。公司以武汉市利济南路的土地向银行作抵押取得短期借款
2,500.00 万元。2007 年3 月2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三索以索道设备系统
向银行作抵押,为本公司取得短期借款1,800 万元。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庐山公司以缆车设备系统向银行作抵押,取得长期借款980.00 万元;华山公司
以索道经营权(包括索道收费权)向银行作质押,取得长期借款4,000.00 万
元。上述资产抵押、权利质押是为本公司或子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
存在因不能偿还借款而导致资产被抵押权人及质押权人处分的风险。
6、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公司曾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1994 年12
月至1997 年4 月在武汉证券自动报价系统上柜交易。上柜交易流通的
2,084.40 万股个人股摘牌下柜时每股价格为25.43 元。本次发行是在公司
5,000.00 万股份的基础上新发行3,000.00 万股,其中1,500.00 万股向在原
“武汉柜台”交易的2,084.40 万个人股同比例定向配售,其余1,500.00 万股
向社会公开发行,发行价格将通过询价方式确定。配售的股份与向社会公开发
行的股份将同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股份的基本
情况,注意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武汉市三特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三特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特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东湖开发区总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指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武汉高科、实际控制人
指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湖开发区总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高
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武汉光谷创
投、第二大股东
指 武汉光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华商科技 指 武汉华商科技有限公司
A 股 指 境内上市的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的普通股股票
元 指 人民币元。除非特别注明,本招股意向书中货币均以人
民币表示
华山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华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
海南三索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三特索道有限公司
庐山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庐山三叠泉缆车有限公司
珠海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景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珠海三
新索道有限公司
广州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山三特滑道有限公司
武夷山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夷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
青山索道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克什克腾旗三特青山索道有限公司
陵水猴岛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陵水猴岛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塔岭旅业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塔岭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梵净山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浪漫天缘公司 指 海南三索控股子公司海南浪漫天缘海上旅业有限公司
华山宾馆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阴三特华山宾馆有限公司
神农架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神农架三特旅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前身神农架三特索道有限公司
神农架物业公
司
指 神农架公司控股子公司神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汉金堂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三亚公司 指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三亚三特索道有限公司
磨山公司、磨山索道
指 武汉磨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
视聆通公司 指 深圳市视聆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黄果树扶梯公司
指 视聆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贵州黄果树扶梯有限公司
海外旅游公司 指 武汉市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公司 指 武汉三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龟山公司、汉
江索道
指 武汉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武汉市汉江索道
有限公司、武汉三特索道有限公司
龟山发展 指 武汉龟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索道 指 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物料
和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架空索道、缆车、拖牵索道等
滑道 指 用管材或槽型材制成的,呈坡型架(铺)设在地面上的
由乘坐者操纵滑车滑行的一种体育、娱乐设施
缆车 指 属于索道一种,是以缆绳作为动力牵引,用来输送物料
和人员的轨道交通运输系统
扶梯 指 动力驱动,利用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
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
第二章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本公司简介
本公司的前身系武汉市三特电气研究所。1989 年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关于武汉市三特电气研究所试行股份制的批复》(武体改[1989]31 号
文)、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武银管[1989]126 号文)批准,同意武汉市
三特电气研究所试行股份制,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500.00 万股,其中:原有企
业股2.00 万股,个人股18.00 万股,此次发行企业股184.30 万股,个人股
295.7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股票按面值等价发行。发行完成后注册
资本为500.00 万元。公司更名为武汉市三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1991 年11 月公司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