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212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刘道君先生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飞女士、财务总监周锦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万股(含300万股)、14.25万股(含14.25万股)、5万股(含5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2月26日,公司接到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的通知,2018年12月26日王飞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25万股,周锦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万股。
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交易时间 减持均价 转让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王飞 集中竞价 2018年12月26日 5.38 14.25 0.006%
周锦明 集中竞价 2018年12月26日 5.38 5.00 0.002%
二、本次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70,000 0.02% 427,500 0.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500 0.01% 0 0.00%
王飞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7,500 0.02% 427,500 0.02%
其中:高管锁定股 217,500 0.01% 217,500 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210,000 0.01% 210,000 0.01%
合计持有股份 200,000 0.01% 150,000 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 0.00% 0 0.00%
周锦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 0.01% 150,000 0.01%
其中:高管锁定股 10,000 0.00% 10,00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0,000 0.01% 140,000 0.01%
三、本次减持股东关于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的承诺
1、王飞女士作为公司的高管承诺:自正邦科技发布《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持有正邦科
技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正邦科技股票总数的25%。
2、王飞女士、周锦明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
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
计划未违反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飞女士和周锦明先生本次减持与前期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一致;
3、王飞女士和周锦明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高管王飞女士关于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2、高管周锦明先生关于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