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债券代码:112155 债券简称:12正邦债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2日收到总经理
林峰先生的通知,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于2018年2月2日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总经理林峰先生;
2、增持股数:21,000股;
3、增持均价:5.18元/股;
4、增持方式:通过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公司股票;
5、增持时间:2018年2月2日;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增持前持股 当前持股
增持人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林峰 1,530,000 0.07% 1,551,000 0.07%
三、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总经理林峰先生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总经理林峰先生本次增持后不排除未来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四、相关承诺
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后6个月内不转让。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
格遵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