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3-133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发展”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北京澄宇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
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49 号院 4 号楼 3 层 36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聚杰金融大厦 11 层
首席合伙人:潘洪洁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6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11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766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27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所属为房地产行业(C38),
审计收费为 43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年末,北京澄宇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澄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澄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两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维先生,1995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22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报告有铁岭新城(现更名为 ST 新城 000809)、荣盛发展(002146)。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贵宝先生,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从业期间,先后为舜元地产(现更名为盈方微000670)、鲁北化工(600727)、软控股份(002073)、唐山陶瓷(现更名为冀东装备 000856)、荣盛发展(002146)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名元先生,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从业期间,先后为天方药业(600253)、一汽轿车(现更名为一汽解放 000800)、振华科技(000733)、振华新材(688707)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有荣盛发展(002146)。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人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3.独立性
北京澄宇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拟支付审计收费(不含差旅费)430 万元,其中年报审
计费用 3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80 万元。2022 年度审计收费(不含
差旅费)为 430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审计费用主要系北京澄宇根据审计工作量、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了北京澄宇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北京澄宇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为北京澄宇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监督委员会审议意见;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