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145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创
投”)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延期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荣盛创投。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荣盛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45,946,72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6%。
3、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号),荣盛创投拟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的 6 个月内,增持
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荣
盛创投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5,346,721 股,累计增持金额 27,670.76 万元,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4、荣盛创投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
股份的情形。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管理团队的高度认可及目前公司股价严重低估的情形。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1 亿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4 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除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荣盛创投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原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4 日至今,荣盛创投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平均增持均价为4.764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2,858,342.96 元。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及延长期限
鉴于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增持窗口期,且受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多个非交易日影响,在上述期间内不能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预计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本着诚实守信继续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原则,荣盛创投决定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4 日至 2023 年 2 月 4 日止。除
上述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五、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延期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监事邹家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规定,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增持股份过程中,荣盛创投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荣盛创投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荣盛创投《关于增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通知》。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