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1-11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助力乡村振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助力乡村振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捐赠助力乡村振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捐赠助力乡村振兴事项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在服务国 家脱贫攻 坚战略中的 作用,积极 履行上市公 司社会责任 ,助力白银市乡村振兴,为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贡献力量,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拟向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政府捐赠人民币 1,100 万元,于 5 年内分批次
捐赠。其中,2021 年捐赠人民币 300 万元,2022 年-2025 年每年捐赠人民币 200
万元。
二、本次对外捐赠助力乡村振兴的基本情况
捐赠金额:1,100 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捐赠资金的用途:用于白银市乡村振兴、农业和教育教学发展。
三、本次对外捐赠助力乡村振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助力乡村振兴是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本次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捐赠助力乡村振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