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1-107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10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树人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7 人,代表股份总数1,030,507,47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0.178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894,075,84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535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5 人,代表股份 136,431,6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43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 137,579,7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6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48,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136,431,6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43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 务所两位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0 1,030,337,898 99.9835% 3,300 0.0003% 166,274 0.0161%
(二)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
1.00 137,410,153 99.8767% 3,300 0.0024% 166,274 0.1209%
务所的议
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军 杨晓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