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1-09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0 日以
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
知及相关资料,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朱树人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永福”)签署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股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白银中核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时代”或“合资公司”),公司有权提名 2 人作为合资公司的董事。
中核时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中核钛白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占中核时代注册资本的 50%;时代永福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占中核时代注册资本的 50%。
近日,公司完成合资公司董事提名工作,提名董事为中核钛白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核时代与公司构成关联法
人关系。现将中核时代认定为公司关联方,补充确认公司对中核时代的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俞毅坤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的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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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