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3 证券简称:高金食品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保荐人网站:http://www.ehongyuan.com/index.jsp及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aojin.com.cn。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8,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2,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700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其中:控股股东金翔宇、高达明及上述两位股东的关联方邓江、陈林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唐桂英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唐桂英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公司将在本次股票发行后的第一个盈利年度派发股利,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公司本次申报的财务报告系根据旧的会计准则编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10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要求,将《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对可比期间利润表和可比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将调整后的可比期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作为可比期间的申报财务报表。同时,本招股书附有根据“证监会计字[2007]10号”文件规定的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比较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作为编制基础的备考利润表。
四、本公司主营业务以种猪繁育、生猪屠宰、猪肉销售、肉制品深加工及销售为主,对生猪资源的依赖度很大。如果生猪养殖行业在某个区域爆发疫病,将会导致消费者的心理恐慌,并直接影响本公司的产品销售。2005年6-8月,四川地区发生了猪链球菌病,四川省内和四川产猪肉的销售受到了严重影响,对本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了不利影响。
五、本公司被列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享受暂免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宜宾高金、广元高金、射洪高金、高金牧业、江安高金、什邡高金元一、渠县高金、鸡西高金、公主岭高金由于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均超过50%,同样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本公司未能通过国家农业部等八部委每两年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复核,或者国家对农口龙头企业的所得税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生猪是屠宰加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占本公司屠宰加工产品成本的90%以上。生猪价格受到猪肉价格、饲料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呈现周期性的波动。尽管本公司生猪收购和产品销售市场较广,能较快地对全国范围内市场价格波动作出反应、调整,但生猪和猪肉的周期性价格波动也会对本公司产品销售毛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七、生猪是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料,生猪收购主要面对各分散的农户,由于我国农户交售农产品习惯于现金结算,且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公司生猪收购现金结算的比例较高。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现金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56%、82.60%和78.79%。公司的部分猪肉通过自营鲜销店、加盟鲜销店以及月台销售方式直接销售给居民、个体经营户、中小餐饮企业;肉制品主要通过个体经销商向市场批发;罐头产品部分通过个体经销商向市场批发;高金牧业公司部分猪苗直接销售给养殖户。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现金销售金额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6.04%、23.71%和23.59%。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若因管理不善,可能存在采购和销售环节现金漏失、账实不符、收入成本不实等财务内控制度失效的风险。
八、根据川委发[2001]31号文《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省重点龙头企业从事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根据四川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2002年4月27日发布的文件《四川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定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115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川农产领[2002]1号),宜宾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高金食品有限公司被列为2002-2003年度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根据上述文件,发行人前身原遂宁高金、宜宾高金在2002年至2003年8月23日本公司成立前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发行人在2003年度8月成立后享受暂免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上述所得税减免均获得遂宁市地方税务局、宜宾市地方税务局的批准,并报经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批准。
2002年,公司前身宜宾高金、原遂宁高金享受所得税税收减免的金额合计为620,478.92元;2003年在发行人成立前,宜宾高金、原遂宁高金享受所得税税收减免为3,303,053.77元;发行人成立后,2003年度享受所得税税收减免为4,742,153.76元,上述享受所得税税收减免金额共计8,665,686.45元。
对上述税收优惠可能被追缴的风险,发行人股东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唐桂英已承诺“如果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享受税收优惠被税务部门追缴,本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承担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补缴(被追缴)的上市前各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差额。”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不超过2,70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23%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
发行前2.49元(按2006年12月31日经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审计的数据计算),发行后**元
市净率(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
发行方式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
发行对象 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
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预计实收募股资金 **
发行费用概算 **
第三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chuan Gaojin Food Co.,Ltd.
法定代表人 金翔宇
成立日期 2003年8月22日
住 所 四川省遂宁市广德路10号
邮政编码 629000
电话及传真 0825-2659040,0825-265904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aojin.com.cn
电子信箱 hurb@gaojin.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经过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3]183号文”的批复由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唐桂英5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3年8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6,900万元,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号为5100001816209。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发起人注册资本出资情况 单位: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际出资情况
股东
出资 占比
名称 金额 货币资金 净资产 股权 合计
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