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002142)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目录
一、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1
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2
三、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3
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2022 年-2024 年)...... 4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 5
六、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2022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二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增强营运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支持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有关事项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 亿元。
(二)工具类型:二级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
(三)发行市场:境内债券市场。
(四)债券期限:不少于 5 年。
(五)发行利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招标或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七)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稳妥推进二级资本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发行方案以及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决定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所有相关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为适应未来业务发展和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发行金融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
(二)发行市场:境内债券市场。
(三)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
(四)发行利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招标或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等因素决定的其他用途。
(六)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稳妥推进金融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发行方案以及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决定金融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发行金融债券的所有相关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2022 年
-2024 年)
为确保公司资本充足率维持在较好水平,持续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的监管要求,合理利用资本市场的多种工具实现资本的有效补充,夯实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所必需的资本基础,公司结合自身的业务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2 年-2024
年中长期资本规划。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2022 年-2024 年)》。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请参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党建相关内容;二是细化股东义务,明确关于主要股东承诺的相关要求;三是规范公司治理运作机制。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明细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明细
序号 现有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十二条 本行公司治理坚持党的领导核心、 第二章 党组织
政治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 第十五条 本行设立中国共产党宁波银行股
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委在把方向、谋战略、 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
抓改革、促发展、控风险等方面的作用,贯 开展党的活动。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
彻落实党中央所制定的一系列经济金融大政 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
方针。 人担任。
本行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
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
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
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第十六条 本行公司治理坚持党的领导核心、
1 政治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
统一起来。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的领导作用,重点管政治方向、领导班子、
基本制度、重大决策和党的建设,承担从严
管党治党责任。
第十七条 党委会议是党委议事和决策的基
本形式,是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重大经
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党委对提交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审议决定的重大议题提出意见和
建议,指导协助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统揽本
行改革、发展的大局。
第十八条 本行为党组织开展正常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本行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
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四十二条 本行各类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四十五条 本行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本 监管规定,并承担如下义务:
章程,依法对本行履行诚信义务,确保提交 (一)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入股本行,
的股东资格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主要股 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
东还应真实、完整地向本行董事会披露关联 股,法律法规或者监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方情况、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参股其他 主要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
2 商业银行的情况,并在上述情况发生变化时 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作为本行资
及时向本行董事会报告;同一股东及其关联 本规划的一部分,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
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 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本行股份;
的数量不得超过 2 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 (二)持股比例和持股机构数量符合监管规
量不得超过 1 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 定,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本
外; 行股份;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 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
序号 现有条文 修订后条文
金,本行股东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 2 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持有本行股权,本行主要股东不得以发行、 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本 (三)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如实向本
行股份; 行告知财务信息、股权结构、入股资金来源、
(三)本行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
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法律法规等另有 人、最终受益人、投资其他金融机构情况等
规定的除外; 信息;
(四)不得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干预董事会、 (四)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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