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SZ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发 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李立新 郭贵和
王志远 崔 鹏
黄攸立 汪金兰
郑洪涛
发行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特 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63,557,432 股
2、发行价格:5.54 元/股
3、发行后总股本:708,748,872 股
4、募集资金总额:906,108,173.28 元
5、募集资金净额:892,402,358.57 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63,557,432 股,将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化三院及陕煤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22 年 12 月 5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1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2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2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2
目 录...... 3
释 义...... 5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6
第二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7
一、发行类型......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2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9
六、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0
第三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1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2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1
第四节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3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3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4
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7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9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9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33
二、发行人律师...... 33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33
第七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上市推荐意见...... 34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4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4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35
第九节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 36
二、查阅地点...... 36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东华科技、公司、本公司、发 指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行人、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02140”
控股股东、化三院 指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陕煤集团、战略投资者 指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化学 指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117”
中国化学集团 指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股票
东华科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陕煤集团及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三院发行不超过 163,557,432股(含本数)A股股票
之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定价基准日。根据《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本
定价基准日 指 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
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6 月 9 日
本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指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上
市公告书
股东大会 指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月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第 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astChina Engineering Scienceand TechnologyCo.,Ltd.
股票简称 东华科技
证券代码 002140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成立日期 200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45,191,440 元
法定代表人 李立新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邮政编码 230024
董事会秘书 余伟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730032602U
联系电话 0551-63628083
传真 0551-63631706
电子邮箱 ecec@chinaecec.com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ecec.com
化工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监理及工程总
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产品研制、生产、销售;承包境外化工、
市政及环境治理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境外工程的勘
经营范围 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以及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期刊、资料出版发行、
期刊广告(凭许可证经营)。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发行人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及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1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