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4-021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益达”)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
年4月4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
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的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
司的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等一系列业务需求,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
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流贷、银承、开证、进口押汇、
进口代付、进口保理、出口T/T押汇、保函等及全额保证金(人民币或外币)质押开立融
资性保函、付款保函、信用证、进口保理等。
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拟申请的银行名称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
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交通银行坪山支行 6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有效。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实益达科技园总包工程土建
项目”因前期公司与工程承包商存在工程结算纠纷待法院裁决而一直未能完成结算外,其
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7月27日经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6.43万元,包括“实益达科技园总包工程土建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1.5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利息收入14.93万元。
关于“实益达科技园总包工程土建项目”,公司迄今已实际投入资金总额6,603.5万
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4,468.5万元。2013年12月,公司收到终审法院下
发的(2013)深中法房终字第207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实益达科技园总包工程土建项目”
工程总造价为6,481.22万元,并据此判决工程承包商返还实益达超付工程款122.28万元
及利息给公司,该判决书已于2013年12月20日生效,公司于2014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因此,公司无需再行支付“实益达科技园总包工程土建项目”的任何结算款给工
程承包商,公司与该工程承包商之间已以法律程序的形式完成结算。公司根据上述民事判
决书预计执行回的超付工程款122.28万元、利息25.46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自2010年10月19日计算至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即2014年1月4日)及
未履行判决书而加倍支付的利息3.60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自
2014年1月5日暂计算至2014年3月31日)也将作为“实益达科技园总包工程土建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总额 32,408.92
2 减: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32,377.42
3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4.93
4 加:判决执行回款(含暂估利息) 151.34
5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含暂估利息) 197.77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
效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197.77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以及法院判决执行情况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
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
资金的需要。
《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4
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4-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公司此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 《关于对无锡实益达照明增资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为合理布局和发展各子公司的优势资源,逐步实现公司传统EMS业务和LED照
明业务分业经营,从而进一步发展公司LED照明业务,公司已分别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无锡LED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无锡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