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从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人民币 5,000 万元至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东南新材料和成都东南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符合调剂条件。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2021 年度公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的预留额度由人民币 60,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55,000 万元,将公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的预留额度由人民币 33,000 万元增加至 38,000 万元。
上述调整系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担保总额内所进行的调整,上述公司也全部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获得融资担保额度的子公司,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为成都东南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成都东南因业务需要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光华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向光大银行光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成都东南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光大银行光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捌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98,900 万元,公
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600 万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成都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081.56 60,168.40
利润总额 1,395.95 6,191.39
净利润 1,338.62 5,490.57
项目 2021 年 6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409.15 81,934.71
负债总额 66,693.56 54,557.73
银行贷款总额 10,482.59 11,487.20
流动负债总额 66,630.41 54,484.0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8,715.60 27,376.98
4、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受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 8,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的调剂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进行,公司从东南新材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人民币 5,000 万元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东南新材料和成都东南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符合调剂条件。本次调剂符合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稳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涉及内部调剂的公司均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9,237.55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9.54%,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