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8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萧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中信银行萧山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93,900 万元,公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25,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8759343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39,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住所:浙江省萧山区临江新城农二场房屋 427 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37,830 97
2 浙江东南钢制品有限公司 1,170 3
合计 39,000 100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37,484.01 238,569.13
利润总额 7,330.72 -15,109.24
净利润 7,294.51 -15,110.58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5,135.77 199,854.35
负债总额 133,799.54 165,844.39
银行贷款总额 15,400 12,600
流动负债总额 130,889.13 164,237.8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无 无
裁事项)
净资产 41,336.23 34,009.97
4、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债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
单独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5,620.13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8.71%,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