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7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申请在原定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4,000 万元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与债权人成都银行新津支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400 万元整,期限 1 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10,400 万元,公
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3,6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成都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081.56 60,168.40
利润总额 1,395.95 6,191.39
净利润 1,338.62 5,490.57
项目 2021 年 6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409.15 81,934.71
负债总额 66,693.56 54,557.73
银行贷款总额 10,482.59 11,487.20
流动负债总额 66,630.41 54,484.0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8,715.60 27,376.98
4、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债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400 万元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2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成都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6,345.62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8.88%,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