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于 2021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 13,900.00 万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化学”)增资,以加快投资建设“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2 万吨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项目”(以下简称“有机硅项目”)。同日,公司与恒星化学其他股东签订了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5 年 07 月 12 日
3、住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4、法定代表人:谢晓博
5、注册资本:125,649.8403 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帘线、胶管钢丝、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金刚线及其他金属制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三、拟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王爱召镇生成永村
4、法定代表人:孙国顺
5、注册资本:63,625.00 万元
6、经营范围:乙烯基硅油、液体硅橡胶、混炼胶、硅酮密封胶、107 胶、110胶、混合甲基环硅氧烷、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等有机硅聚合物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
7、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500.00 58.94% 40,975 61.07
鄂尔多斯市君煜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 12,500.00
限合伙) 19.65% 12,500 18.63
河南恒成通科技有限公司 13,625.00 21.41% 13,625 20.30
合计 63,625.00 100.00% 67,100 100
8、恒星化学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2 月 31日(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万元)
资产总额 120,601.41 140,734.48
负债总额 63,736.71 29,558.01
净资产 56,864.70 111,176.47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291.07 -188.23
注:上述 2020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2021 年 3 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1、增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五、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鄂尔多斯市君煜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河南恒成通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增资扩股
各方股东同意以以下条款进行增资扩股:
恒星化学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3,62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67,100.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475.00 万元。
恒星科技以现金方式认购上述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为人民币 4 元/股,认购
总价为人民币 13,9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玖佰万元),其中 3,47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10,425.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恒星科技应于 2030 年12 月 31 日前足额缴纳增资款。
第二条 增资完成后的股东结构
增资后恒星化学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3,625 万元增加到人民币 67,100 万元,
由恒星化学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40,975 61.07
鄂尔多斯市君煜新材料产业投资 货币 12,500 18.63
中心(有限合伙)
河南恒成通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13,625 20.30
合计 - 67,100 100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他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 60 日内未能解决的,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
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他
5.1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已得到各方
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主管部门批准。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及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各股东应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公司章程。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对恒星化学“年产 12 万吨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项目”建设进程,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3、存在的风险
(1)行业风险
目前有机硅行业为大家普遍看好的朝阳行业,企业有投资的欲望,未来几年存在行业间竞争的风险。
(2)市场风险
由于本公司是有机硅行业新进成员,虽然销售渠道畅通,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3)人才流失风险
核心人员的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及管理能力是恒星化学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能否维持核心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员加盟,关系到项目能否继续保持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和未来发展的潜力。
(4)管理风险
因恒星化学踏入新的行业缺乏经营管理经验,会经历一段时间才能达到项目的预期经营目标。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恒星化学进行增资,系加快项目建设所需。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