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4 号)文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采取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5,046,29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4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638,203,698.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13,264,768.9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24,938,929.03 元。
截止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79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87,668,662.47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66,257,800.00 元;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1,410,862.47
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9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投进行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截止 2024 年 5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剩余)资金已划转至公司一般
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均已依法办理销户手续。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巩义 41050179410800001403 627,826,339.51 0.00 已注销
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巩义 41050179410800001406 0.00 0.00 已注销
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巩义 41050179410800001405 0.00 0.00 已注销
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巩义 41050179410800001408 0.00 0.00 已注销
市支行
合 计 627,826,339.51 0.00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627,826,339.51元与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624,938,929.03
元相差 2,887,410.48 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的尚未支付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费
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巩义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11 月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
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此外,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含)的,商业银行应当以传真形式通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巩义市 41050179410800001403 627,826,339.51 0.00 已注销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巩义市 41050179410800001406 0.00 0.00 已注销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巩义市 41050179410800001405 0.00 0.00 已注销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巩义市 41050179410800001408 0.00 0.00 已注销
支行
合 计 627,826,339.51 0.00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627,826,339.51元与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624,938,929.03
元相差 2,887,410.48 元,原因是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相关费 用 2,887,410.48 元。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审批会议 额度 期限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第七届董事会 不超过
第二十次会议 12 个月
及第七届监事 135,000,000.00 135,000,000.00 0.00 135,000,000.00 0.00
会第十六次会
议
合 计 135,000,000.00 0.00 135,000,000.00 0.00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终止原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
应力钢绞线改扩建项目”和“合金镀层(锌)钢丝钢绞线改扩建项目”,终止后原计划投入 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年产 2000 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
“年产 2000 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38,833.35 万元,拟使
用募集资金净额 36,947.04 万元,由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期预计 1 年,建设地址位于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恒星路 9 号。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624,938,929.03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9,470,4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9,470,4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7,668,662.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9.12%
是否已 截至期末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净额 本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期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净额 (1) 金额 入金额(2) (%)(3)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