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13年9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3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的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4年11月6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48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8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39,869,8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61,960,940股。
3、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为3.70元/股。配股代码“082132”,配股简称“恒星A1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8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已公开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依其持股比例可配售之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5年4月17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5年4月9日(R+1日)至2015年4月16日(R+6日),恒星科技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5年4月3日(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恒星科技/公司/本公
指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根据《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配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股说明书》,按照10:3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
人民币普通股 指
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日) 指 2015年4月8日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 指
全体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谢保军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恒星科技股东
元 指 人民币元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8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39,869,8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61,960,940股。
4、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已出具《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购配股股份的承诺》,谢保军先生承诺若公司2013年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发行,本人谢保军将按照公司配股方案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获配的股份。
5、配股价格:3.70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亿元(含发行费用)。
7、发行对象:指截至2015年4月8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股将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
R-2日 2015年4月3日 正常交易
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R-1日 2015年4月7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15年4月8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15年4月9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R+1日-R+5日 全天停牌
-2015年4月15日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R+6日 2015年4月16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
R+7日 2015年4月17日 正常交易
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
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5年4月9日(R+1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132”,配股简称“恒星A1配”,配股价3.7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请股东仔细查看“恒星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
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4月17日(R+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1)如本次配股成功,则恒星科技股票将于2015年4月17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恒星科技股票于2015年4月17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①退款时间:2015年4月17日(R+7日)
②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③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5年4月16日(R+6
日)
⑤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5年4月16日(R+6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5年4月17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4月7日(星期二)15:00-17: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