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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恒星科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 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周文博先生、郭志宏先生、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注册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已正式颁布并实施,同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废止,公司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主要系对方案
名称或内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措辞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注册)”的相关措辞修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修订后的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谢保军先生及河南恒久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源”)。谢保军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恒久源为谢保军先生持股 100%的关联方。谢保军先生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恒久源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上述主体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含本数)。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3 年 1 月 17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即 3.64
元/股,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并按照“进一法”精确至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向下取整),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78,571,428 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其中谢保军先生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96,153,846 股,恒久源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82,417,582 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对象协商确定。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65,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年产2000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扩建项  41,871.77        30,000.00  恒星科技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5,000.00        35,000.00  恒星科技

                合计                    76,871.77        65,000.00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决议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及恒久源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3年3月21日对之前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相关条款进行相应
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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