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ENANHENGXINGSCIENCE&TECHNOLOGYCO.,LTD.
2013年配股说明书摘要
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132
住所: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zse.cn/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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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ENANHENGXINGSCIENCE&TECHNOLOGYCO.,LTD.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132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2013年9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14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确定了本次配售的具体比例。2014年10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配股方案决议有效期六个月,并经2014年11月6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3年9月10日、2013年11月12日、2014年3月19日、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48号”文核准。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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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4、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若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539,869,8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161,960,94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承诺:若公司2013年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发行,谢保军将按照公司配股方案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获配的股份。
5、配股定价方式及配股价格
(1)配股定价方式
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参照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2)配股价格
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定价为3.70元/股。
6、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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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短期融资券,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方案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11、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承销期: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7日。
12、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1,100
会计师费用 15
律师费用 100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等费用 190
合计 1,405
13、本次配股发行日程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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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
R-2日 2015年4月3日 正常交易
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R-1日 2015年4月7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15年4月8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15年4月9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R+1日-R+5日 全天停牌
-2015年4月15日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R+6日 2015年4月16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
R+7日 2015年4月17日 正常交易
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
失败的退款日
14、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流通。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保军
办公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恒星工业园
董事会秘书:李明
证券事务代表:谢建红
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6594680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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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赵春奎、肖磊
项目协办人:赖鸿邦
项目组其他人员:田稼、赵鑫、赵利君、熊雄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3、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小英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6号富东大厦7层
经办律师:邓鸿成、严磊
电话:010-65518581/65518582(总机)
传真:010-65518687
4、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保娅、杨盛巧
电话:010-88219191
传真:010-88210558
5、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6、股份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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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户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100667260181500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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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39,869,8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且全部为流通股。公司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