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08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
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耀灼”)拟以人民币7,035万元向北京仁文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文经贸”)收购其持有的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纵信息”)4.2%股权;以人民币15,075万元向天津盈盛捷耀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盛捷耀”)收购其持有的云纵信息9%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1、目前云纵信息工商登记信息中,股东仍为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穹创业”)。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为顺利完成上述本公司收购云纵信息股权的相关交易,喀什耀灼已于 2018
年5月14日发函至苍穹创业、盈盛捷耀及仁文经贸,要求其尽快提议并促使云
纵信息召开股东会,确认苍穹创业与盈盛捷耀及仁文经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盈盛捷耀、仁文经贸成为云纵信息股东或由云纵信息其他股东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喀什耀灼发函至云纵信息,要求其尽快召开股东会,确认苍穹创业与盈盛捷耀及仁文经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盈盛捷耀、仁文经贸成为云纵信息股东或由云纵信息其他股东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公司董事会现收到喀什耀灼与仁文经贸、盈盛捷耀签署的《资产收购意向书》,经问询相关部门,目前,公司已向盈盛捷耀及仁文经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3、经问询相关部门,公司获悉云纵信息正在筹划境外上市,正在搭建 VIE
架构,上市公司拟通过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孙公司“GalaxyInternetTechnology
(HK)Limited”持有云纵信息的境外股权,目前拟申请ODI资质,是否获批或批
准时间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公司于2018年 5月 4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上市公司监问询函》
(浙证监公司字[2018]80 号),鉴于喀什耀灼收购北京云纵的交易定价是否公
允均尚未明确,浙江证监局建议公司暂停上述交易,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再进行交易。公司已向浙江证监局就《上市公司监管问询函》做出的书面回复予以披露,公司尊重监管部门意见。
上述交易后续如有进展,我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