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37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3、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96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
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 获授权益占本
获授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的总额 次授出权益的
总额(万份) 的比例(%)
(万股) 比例(%)
聂志勇 董事、财务总监 —— 12 1.22% 0.03%
黄幼平 董事、董秘 —— 12 1.22% 0.03%
林训先 副总裁 —— 12 1.22% 0.03%
马剑 副总裁 —— 12 1.22%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398.5 489 90.06% 2.24%
务)人员等192人
预留 30 20 5.07% 0.13%
合计 428.5 557 100% 2.48%
4、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每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68
元/股,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09元/股。
5、行权/解锁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自首次授权日/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行权/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在未来的36个月内分三期申请行权/解锁。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行
权/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比例/
行权时间/解锁时间
解锁期 解锁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解锁期 授权日/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解锁期 授权日/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解锁期 授权日/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
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
销,如达不到行权条件的,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
请解锁。未按期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
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
司回购注销。
6、行权/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
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等待期/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第一个行权期/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解锁期 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相比2012年,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
201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 相比2012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
解锁期 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期/ 相比2012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2015年的营业收入增
解锁期 长率不低于30%。
以上“净利润”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锁额度不解
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淘汰
行权/解锁比例 100% 0%
注:
行权期考核为C-合格(不含)以下,取消当期行权份额,当期股票期权全
部由公司统一注销。
解锁期考核为C-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