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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8 深市 紫鑫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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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紫鑫:关于2022年度年报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9

*ST紫鑫:关于2022年度年报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ST紫鑫  公告编号:2023-04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3);因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公告中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2 年年度报告:

更正前:

    其中关于“第四节 公司治理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中关于“第六节 重要事项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
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中关于“第六节 重要事项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更正前: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其中关于“第四节 公司治理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紫鑫药业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9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准审
                                                    字[2023]2119 号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否定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是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否定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公司本期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如紫鑫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与已知诉讼相关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
15,184,625.64 元。针对诉讼事项相关费用,公司未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进行统
一专项管理,无法实时掌握集团涉诉事项相关费用数据,进而影响与诉讼相关费
用数据形成的预计负债的准确列报。这种制度执行缺陷对财务结果存在重大影
响。

  2、紫鑫药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告逾期银行债务本息合计约为

45.8987 亿元,审计过程中经过逐项核对确认发现:大股东因对本公司债务担保
的质押股权被银行执行以及公司子公司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
被以物抵债,而应当减少的银行债务 19,015.55 万元仍列报在逾期银行债务总额
中。该信息表明紫鑫药业公司公告信息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公告前
的相关控制未能发现。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董事会尊重、理解中准所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公司存在内控意识不强的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公司内控制度内部控制执行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整改。对于该重大缺陷已将其包含在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尽快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监事会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以及董事会对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情况。监事会对中准所出具的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情况,监事会将加强对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消除该意见涉及事项及其产生的影响,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公司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2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
施,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将采取的措施

  针对审计报告中公司相关事项,为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状况拟采取如下改善措施:

  1、进一步夯实财务基础,提高财务核算信息质量及效率,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财务业务标准和流程,加强财务内审,及时全面、准确反映财务信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认真总结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加强企业内部审计,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等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全员学习,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通过内训、外训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制度的培训学习,强化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其中关于“第六节 重要事项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
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会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的内容。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中关于“第六节 重要事项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 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开市停牌 1 天,将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5 日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
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紫鑫药业”变更为“*ST 紫鑫”,证券代码仍为“002118”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关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2022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三)、
第 9.8.1(四)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3
年 5 月 5 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

  二、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紫鑫药业”变更为“*ST 紫鑫”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118”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 年 5 月 5 日。 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
披露当日(2023 年 5 月 4 日)停牌一天,自 2022 年 5 月 5 日复牌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5、实行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与具体措施

  (一)董事会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 年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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