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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紫鑫药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2019 年度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491.31万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
积 449.13 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42.1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12.83万元。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板块,进入发展快速阶段,中成药方面,处方药以四秒丸、藿胆片等产品打造“大品种”战略,OTC 产品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进一步拓展市场,目前正处于加大投入期;人参业务方面保持稳定,公司人参专柜与百强连锁合作进入了实施阶段,业务开展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各分子公司与相关厂房、设备等均处于投入期,另外公司工业大麻项目进入布局阶段,开始进入投入期,公司总体业务投入所需的资金较大,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 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 年-2019 年)》的规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7 年-2019 年)》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 2019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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