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1-05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完成部分股份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钢闽光)的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持有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化公司)100%股份,三化公司系三钢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三化公司原持有本公司股票 26,260,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12%。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拟转让部分股份至资产管理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6),三化公司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向三钢集团设立的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 9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92 号资管计划)和三化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 9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93 号资管计划),转让三钢闽光股票合计2626 万股。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接到三化公司的通知,三化公司已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 92 号资管计划转让本公司股票 1313 万股,向 93 号资管计划转让本公司股票 1313 万股。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变,仍为 1,386,328,424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55% ;92 号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票13,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56%;93 号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票 13,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56%;三化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 144 股。三化公司、92 号资管计划、93号资管计划均为三钢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三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