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执行
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沧州明珠”)于2019年06月05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了解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钜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鸿公司”)的股份出现变动。2016年09月12日,钜鸿公司因股权质押为广州兴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医药”)7,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质押股份为23,57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6%,占其被动减持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因兴华医药未及时履行偿债义务,上述质押股份中的480,000股于2019年06月05日被动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6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截至2019年06月19日,钜鸿公司累计被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7,010,000股,被动减持时间及数量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6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执行被动减持数量及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根据2019年06月0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1执3590号之六)的相关内容,被执行人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持续卖出,此次变卖股票数额不超过14,179,258股。
公司通过在中登公司查询,获悉钜鸿公司于2019年06月05日首次被动减持至2019年06月26日已累计被动减持14,179,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本次钜鸿公司因司法程序被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事项已执行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被强制执行情况
因兴华医药及钜鸿公司未按时履行偿债义务,2019年06月05日,广州法院依据确定的质押股票对钜鸿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法进行司法变卖(原在中登冻结的文书案号为:(2018)粤01执359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广州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1执3590号之六),广州法院请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协助执行,将被执行人钜鸿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自2019年06月05日起20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持续卖出,此次变卖股票数额不超过14,179,258股。2019年06月05日,中泰证券将被执行人钜鸿公司持有的沧州明珠480,000股股票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强制变卖。截至2019年06月26日,中泰证券已累计将被执行人钜鸿公司持有的沧州明珠14,179,000股股票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强制变卖。变卖所得款项在扣减相关税费后直接划转至法院执行账户。
二、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份的比例
2019年06月05日 4.20 480,000 0.0339%
2019年06月06日 4.043 530,000 0.0374%
钜鸿(香港) 2019年06月10日 3.974 1,180,000 0.0832%
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19年06月11日 3.991 1,250,000 0.0882%
2019年06月12日 4.049 1,400,000 0.0987%
2019年06月13日 4.006 770,000 0.0543%
2019年06月19日 3.947 700,000 0.0494%
2019年06月20日 3.946 1,000,000 0.0705%
2019年06月21日 4.043 1,800,000 0.1269%
2019年06月24日 4.006 1,300,000 0.0917%
2019年06月25日 3.921 1,800,000 0.1269%
2019年06月26日 3.941 1,269,000 0.0895%
合计 14,179,000 1.00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钜鸿公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 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2019年06月04日) (2019年06月26日)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钜鸿(香港)无限售条 93,563,779 6.5986% 79,384,779 5.5987%
有限公司 件股份
被动减持前,钜鸿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563,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986%;钜鸿公司自2019年06月05日首次被动减持至2019年06月26日期
间,已累计被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14,1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
截至2019年06月26日,本次钜鸿公司因司法程序被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事
项已执行完毕。被动减持后钜鸿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384,77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5987%,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情况
因兴华医药及钜鸿公司未按时履行偿债义务,广州法院依据确定的质押股票
依法进行司法变卖,根据广州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1执3590
号之六)的相关内容之规定,本次钜鸿公司因司法程序被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事项已执行完毕。截至2019年06月26日,钜鸿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被质押及
司法冻结的股数共计54,3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49%,其中被广州法
院司法冻结股数为9,39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627%,鉴于此,不排除钜
鸿公司所持的部分公司股份继续遭遇被动减持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钜鸿公司减持公司股份为广州法院对钜鸿公司质押的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公司未提前获悉该等信息,钜鸿公司亦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2、公司与股东钜鸿公司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至2019年06月26日钜鸿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4,179,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本次钜鸿公司因司法程序被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事项已执行完毕,减持比例未超过上述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将督促钜鸿公司遵守相关规定。
4、钜鸿公司本次被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关于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数量上限,截至2019年06月26日本次被动减持实施完毕,公司在该事项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钜鸿公司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6、公司将持续关注钜鸿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