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3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的关联自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06月
2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于桂亭先生的儿子于立辉先生以及公司董事赵
如奇先生的儿子赵明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以及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于立辉先生和赵明先生于2018年06月20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期间 增持方式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万元) 股本比例
公司实际 2018年06
于立辉 控制人一 月20日 竞价交易 4.376 1,158,100 506.78 0.0817%
致行动人
赵明 董事关联人 2018年06 竞价交易 4.387 388,100 170.26 0.0274%
月20日
二、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姓名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于立辉 1,245,022 0.0878% 2,403,122 0.1695%
赵明 -- -- 388,100 0.0274%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于立辉先生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