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07-01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及技术支持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2日签署《设备采购及技术支持服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组织实施中小尺寸TFT-LCD用彩色滤光片生产线项目,公司于2007年4月2日与WIDE PACIFIC DEVELOPMENT LIMITED签署了《设备采购及技术支持服务协议》,交易标的为一套中小尺寸TFT-LCD用彩色滤光片及TFT-Array(含成盒)生产线设备及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交易金额为3600万美元。本次交易是根据2007年2月26日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授权的议案》的授权(具体参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2007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07-004)。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卖方为WIDE PACIFIC DEVELOPMENT LIMITED,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中国香港,办公地点为香港中环干诺道137-139号San Toi大厦十四字楼,法定代表人为Lo Kwin Ling(羅炅淩),注册资本为2000港元,登记证号码为37646475,主营业务为一般进出口贸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的交易标的物为一套中小尺寸TFT-LCD用彩色滤光片及TFT-Array(含成盒)生产线设备及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并由卖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和在买方工厂的安装调试。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交易金额:
叁仟陆佰万美元整(US$36,000,000.00)
2、支付方式及分期付款的安排:
中国政府就标的物征收的一切进口税费及预提所得税由买方承担和支付;其余与标的物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保险及为此发生的其它费用等。买方应向卖方付款的进度如下:
第一期: 本协议签署后15天内T/T支付交易金额的10%(360万美元);
第二期: 完成技术培训T/T支付交易金额的15%(540万美元);
第三期: 设备离港前一个月买方开出交易金额的65% L/C(2340万美元),开证行及信用证格式应为卖方所接受。凭提单议付。
第四期: 设备验收及技术服务完成后一个月内T/T支付交易金额的10%(360万美元)。
定价情况
交易价格为买卖双方协商议价的结果。
买卖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①买方和卖方分别陈述和保证:它已获得全部授权(包括其董事会的批准)来签署及执行本协议及其项下的责任。②买方向卖方保证将完全执行本协议的付款计划。③卖方向买方陈述和保证:标的物没有抵押、留置;在签署协议之日到交付买方之日期间,标的物将处于良好状态维并得到良好的维护。④买卖双方确认,上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都将保持其完整效力。
五、备查文件
设备采购及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本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