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1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8月30日、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或现金购买方式购买上海山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因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交易各方多轮沟通和谈判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尚无法就影响本次交易协议履行的相关问题形成有效解决方案,导致本次交易最终不具备实施条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30日开市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分别于2018年6月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于2018年6月8日、6月15日、6月22日、7月6日、7月13日、7月20日、8月3日、8月10日、8月17日、8月2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2018-063、2018-066、2018-072、2018-073、2018-074、2018-079、2018-080、2018-081、2018-082);于2018年6月29日、7月2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2018-078);于2018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因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舟实业”)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329,074,213股份别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该事项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资金被冻结。公司向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未按期归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的基本存款账户资金均被申请冻结50,718,133.34元,实际冻结150,285.82元。厦门禾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海西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五天因厦门的电子商务园区食堂承包与超市联营发生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上海五天基本存款账户277,100.00元的资金。该等事项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4、控股股东拟转让控制权。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闻舟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诺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鱼科技”)于2018年8月29日签署《股份转让合作框架协议》,其正在筹划将其所持有的部份公司股份合计383,716,723股通过协议转让给诺鱼科技。该事项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合作框架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3、大股东转让股份。公司大股东陈烈权先生与诺鱼科技于2018年8月29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80,00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诺鱼科技。该事项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4、公司拟并购资产。公司与自然人李静女士、殷建华先生于2018年8月29日签署《收购上海优帕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收购上海优帕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是诺鱼科技受让公司控股股东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签署的意向性协议仅为合作各方的初步意向性安排,是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基本共识,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尚需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协议。该事项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签署收购上海优帕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
5、其他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闻舟实业正筹划将其所持有的部份公司股份合计383,716,723股通过协议转让给诺鱼科外,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闻舟实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
及林文智先生持有的28,527,089股公司股份均已被冻结,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险。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与诺鱼科技签署的《股份转让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文件,框架协议中约定的交易方案仅为交易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同时,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需遵守减持的相关规定。各方签署框架协议后,公司股票将继续交易,意向受让方尚需进行调拨资金等工作,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和资金调拨工作进度可能影响正式交易方案的确定,最终交易方案以正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等文件为准,亦不排除因不能达成一致而终止上述交易的风险。
3、公司签署的《收购上海优帕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意向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是诺鱼科技受让公司控股股东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公司已于2018年8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预计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7,000万元至48,000万元,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