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28030 债券简称:天康转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10:30 在公司 11 楼 4 号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8 人,
实到会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焰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议案内
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上的《天
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和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
见 刊 登 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 指 定信息披露 网 站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
见 刊 登 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 指 定信息披露 网 站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议
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0 年
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议案内容详
见 刊 登 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 指 定信息披露 网 站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内 部 控 制 规 则 落 实 自 查 表 的 核 查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核 查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计提 2020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基金及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以前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算术平均数为考核基数,按当年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超出考核基数的 20%提取激励基金,计入当年的成本费用。
公司确定的 2020 年度考核基数为前三年平均净利润 455,120,917.35 元,经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奖提取前的合并报表净利润 1,861,002,633.57 元,超额完成 1,405,881,716.23 元,考虑到公司绩效政策的持续性和市场反映,经公司经营层讨论,减半计提比例,提取了 140,588,171.62 元作为公司激励基金。
此激励基金用于奖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各职能总监、总部中层以上人员;各事业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职能总监、职能经理、技术研发骨干人员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员工。具体操作实施由公司经营层依据各业务单元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发放。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规模,相应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资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资格和条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