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15:00至2017年10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立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均统称“股东”)合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4,678,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99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5,906,7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37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8,77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6234%。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合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7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18%。
3、王立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9%;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9%;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2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9%;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9%;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4 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9%;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5 配售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9%;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6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9%;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7 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9%;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8 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9%;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9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9%;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0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