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等事项; 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董事会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惩事项。董事会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并 时,应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并
听取其意见。 听取其意见。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十四)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提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提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
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 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以上的关联交易; 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
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
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
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
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
公司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 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持董事会会议。 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提议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
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长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