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9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现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28 日召开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和 2015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疆富丽达 54%股权、金富纱业 49% 股权、蓝天物流 100%股权,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78,125,380 股。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76,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77,049,180 股,发行价格 7.32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蓝天物流、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投资项目建设、补充蓝天物流营运资金及偿还中泰化学银行贷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6】
788 号文《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049,18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377,049,180 股,发行价格为 7.32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2,759,999,997.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6,414,210.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3,585,787.12 元。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
83,399,999.96 元后的余额 2,676,599,997.64 元,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存入公司国
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65101560065742360000 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 号验资报告。
1、本次募集资金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名称 项目所需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金富纱业 130 万纱锭项目二期 108,341.00 85,780.59
金富纱业 20 万纱锭项目 46,660.00 46,483.84
新疆富丽达9万吨/年绿色制浆项 28,618.00 27,947.96
目
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8,000.00 17,744.75
补充蓝天物流营运资金 18,000.00 18,000.00
偿还中泰化学银行贷款 80,042.86 80,042.86
合 计 299,661.86 276,000.00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在本次交易第一次董事会召开后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配套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 2016 年 10 月 18 日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金富纱业 130
万纱锭项目二期”、“金富纱业 20 万纱锭项目”、 “新疆富丽达 9 万吨/年绿色制浆
项目”及“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分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款项 41,099.52 万元、32,185.69 万元、131.67 万元、159.61 万元,共
计人民币 73,576.49 万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6]第 01740012 号报告。
2、本次募集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1)中泰化学用募集资金向新疆富丽达增资 95,402.82 万元,按 1:1 折为新疆
富丽达的注册资本,其中:27,947.96 万元用于新疆富丽达 9 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67,454.86 万元通过新疆富丽达以增资方式投向金富纱业。
(2)中泰化学与新疆富丽达按照金富纱业现有的股权比例同时向金富纱业进行增资,中泰化学向金富纱业增资 64,809.57 万元,新疆富丽达向金富纱业增资67,454.86 万元,增资资金均按 1:1 折为金富纱业的注册资本,资金用于金富纱业130 万纱锭项目二期和 20 万纱锭项目建设。
(3)中泰化学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蓝天物流增资 35,744.75 万元,增资资金按 1:1 折为蓝天物流的注册资本,资金用于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补充蓝天物流营运资金。
(4)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67,358.58 万元用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后,剩余 71,401.44 万元用于偿还中泰化学银行贷款。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按上述方案实施后,中泰化学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注销,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将全部转入中泰化学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确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方案经公司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公司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完成了向标的公司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的增资及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二)2021 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泰化学 2017 年 2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3 月 16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2021 年 1 月 21 日签发《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4 号),中泰化学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9,289,919 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中泰化学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股份发行数量为 429,289,919 股,发行价格为8.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812,094,480.72 元,扣除交易所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56,576,138.8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55,518,341.92 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
XYZH/2021BJAA150987 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7 月 21 日中泰化学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3,754,913,063.51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扣除承销费增值税 605,278.41 元后金额),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乌鲁木齐分行存入 2,499,093,800.00 元;国家开发银行新疆自治区分行存入
1,255,819,263.51 元。7 月 23 日扣除律师费、公告费 2,789,289.92 元后的金额
3,752,123,773.59 元转入托克逊能化募集账户。
2021 年 7 月 23 日托克逊能化实际到账 3,752,123,773.59 元。其中: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存入 2,499,093,800 元;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存入 1,253,029,973.59 元。
本次募集资金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名称 项目所需资金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中泰化学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高性能
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 328,764.00 249,909.38
目
中泰化学托克逊年产200万吨电石项 174,491.00 142,249.80
目二期工程(60 万吨)
合 计 503,255.00 392,159.18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2021 年 8 月 9 日经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2021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
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
(一)2016 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
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均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 年 8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中泰化学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18 日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鲁木齐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0090078801100001267、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5101560067840330000。7 月 21 日、22 日分别与上述银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托克逊能化于2021年6月18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1201010010109719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0090078801800001269,7 月 23 日与上述银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