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8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508.00 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34 元/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906 人
4、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泰化学”)2022 年 7月 11 日召开的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七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
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新国资考核〔2022〕53 号),原
则同意中泰化学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新
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新疆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4、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七届三十六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吴杰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6、2022 年 6 月 25 日至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2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的更
正公告》、《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同时更正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8、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9、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二)授予价格:5.34 元/股
(三)授予数量:2,508.00 万股
(四)授予人数:906 人
(五)授予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授予数量 占授予总量比例 占股本比例
(万股)
杨江红 董事长 13.00 0.5183% 0.0050%
刘洪 董事、总经理 13.00 0.5183% 0.0050%
于雅静 董事 13.00 0.5183% 0.0050%
丁永众 副总经理 10.00 0.3987% 0.0039%
王雅玲 总工程师 10.00 0.3987% 0.0039%
李芸华 副总经理 10.00 0.3987% 0.0039%
张玲 副总经理、董事 10.00 0.3987% 0.0039%
会秘书
彭江玲 财务总监 10.00 0.3987% 0.0039%
赵克雄 副总经理 10.00 0.3987% 0.0039%
吕文瀚 副总经理 10.00 0.3987% 0.0039%
陈建平 副总经理 10.00 0.3987% 0.0039%
子公司高管、高级技术人员(183 1,065.50 42.4841% 0.4137%
人)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323.50 52.7711% 0.5138%
人员(712 人)
合计 2,508.00 100.0000% 0.9737%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3)占股本比例为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七)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或授权益
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2 年 6 月 25 日至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将激励对象名单
及职位予以公示。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七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7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 9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6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5.34 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对应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50 万股。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为 906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2,508 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9737%。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
【YZH/2022BJAA150625】号《验资报告》,认为:
截至 2022 年 7 月 16 日止,本次授予 90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080,000.00 股,授予价格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