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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7

ST新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3-007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
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
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 2014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半年度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
2019 年虚增利润总额 64,951,056.26 元。公司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母净利润为负值,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至 2019 年连续 4 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关于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通知》等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21122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向张亦斌先生下达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2004号),因张亦斌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64,951,056.26元。公司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9年连续4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关于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等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做出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因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1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在被实施股票
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风险提示。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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