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 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60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海宜”)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传票》等诉讼资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就贷款纠纷对公司、张亦斌先生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二、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苏0508民初10555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新海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借款本金7885040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6445790.52元(暂计算至2022年5月21日,之后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被告新海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损失150000元。
3、被告新海宜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原告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有权处置原告新海宜的抵押物并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张亦斌对被告新海宜的上述第一、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正积极准备上诉工作并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协商解决方案。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正积极准备上诉工作并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协商和解方案,本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存在不确定因素,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对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0508民初10555号。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