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7-020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一七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亿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
酬、自筹资金等。
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万元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金额为 5万元(即5万
份),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且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4、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额认购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取级份额,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2 亿元,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新海宜股票。
5、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
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新海宜、公司、本公司 指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指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指《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 指《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计划草案
持有人会议 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新海宜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苏州新海宜通
高级管理人员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
宜成长分级集合计划、 指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计
划、本集合计划
指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
标的股票 买和持有的新海宜股票
集合计划管理人、光证
资管 指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合同 指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优先级份额持有人 指持有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
持有人
进取级份额持有人 指持有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取级份额
持有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信披备忘录》 指《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三)风险自担原则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
法》、《指导意见》、《信披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
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不超过 12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7人,具体为张亦斌、马崇基、徐磊、陈卫明、张小刚、马玲芝、
戴巍,合计认购份额为不超过 6833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68.33%,其他员工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3167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比例为31.67%。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持有人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833 68.33
2 其他员工 3167 31.67
合计 10000 100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亿元,每份份额为 1.00元,单个
员工最低认购份额数为5万份,超过5万份的,以1万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
任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
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为新海宜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计划成立日之前。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其弃购份额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认购,申请认购份额多于弃购份额的,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全额认购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取级份额。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亿元,募集份额上限为2亿份,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新海宜股票。
光证资管众享添利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新海宜股票。本集合计划成立后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以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计划的规模上限2亿元和公司2017年4月17日的
收盘价 13.06 元/股测算,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
票数量上限约为1,531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23%。最终标的股票的
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产生影响。本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终止、延长和变更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计划的锁定期。新海宜成长分级集合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