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3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日和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经慎重考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万元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即5万份),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且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证资管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2亿份,按照1.5: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新海宜股票。
3、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届时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优先获得收益。公司控股股东为鑫众N号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
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4、兴证资管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鑫众N号集合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情况见刊登于2015年9月7日及2015年9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公司在推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层和员工积极筹款,管理层与银行对接,启动配资前期工作。
三、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原因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买入公司股票数量为0,由于目前公司股票正在停牌,预计截止2016年3月22日(即股东大会召开后六个月期限届满前),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买入股票数量为0,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自然终止。
经与公司员工代表沟通,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均认为公司管理层考虑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将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表示认可。但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后,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敏感期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等因素,导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没有合适的交易时间买入公司股票。截止2016年3月22日,股东大会召开后六个月期限届满前,预计公司无法完成股票购买,经审慎研
究,公司决定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且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其参与人员范围已涵盖了公司主要董事、监事、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技术骨干人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司员工与公司利益共享。
公司后续还将继续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