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84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买房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海
宜”)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买房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约为
101,566,75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宁置业”)
购买东方之门大厦公安编号1-2幢2-2801室(名义层为28层,实际自然层为15
层)和公安编号1-2幢2-2901室(名义层为29层,实际自然层为16层)的商
品房,上述房屋总预测建筑面积为4062.67平方米。
本公司与乾宁置业在苏州就前述房产购买事项于2014年8月26日在苏州签
订了《东方之门商品房认购意向书》。
公司所购房产将用于提供公司办公场所使用,不构成《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的风险投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杨休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
1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室内装潢;销售建材、百货;提供酒店宾馆、餐
饮业、娱乐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营销策划。
2、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交易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纳晶和新海宜图
像分别与乾宁置业于2014年2月14日签订了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
元的《苏州东方之门项目灯具供应合同》(合同编号XNJ2014020901)和合同金
额为人民币4,803,387元(暂定)的《苏州东方之门智能化工程采购合同》(合同
编号NSUVSZ2014021401)。相关情况详见刊登于2014年2月17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08的公告内容。除此
以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其他业务往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交易资金来源
1、本次交易的标的
新海宜自愿向乾宁置业购买“东方之门”公安编号1-2幢2-2801室的商品房,
建筑面积计2,031.48平方米;以及公安编号1-2幢2-2901室的商品房,建筑面
积计2,031.19平方米,两层楼共计4,062.67平方米(以下合称“该房产”)。
2、本次交易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东方之门房产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合同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计价方式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房产标准层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25,000元,其中
2-2801室预测建筑面积为2,031.48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50,787,000元;2-2901
室预测建筑面积为2,031.19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50,779,750元,合计人民币
101,566,750元。
该房产建筑面积为乾宁置业预测面积,已经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认定的
测绘机构测绘。在该房产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套内
建筑面积均以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认定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2、付款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在预售合同网签后立即支付房款的50%,计50,783,375元人民币;
(2)公司在预售合同网签后30天支付房款的45%,计45,705,037.50元人
2
民币;
(3)公司在项目交付后30天支付房款的5%,计5,078,337.50元人民币。
3、房屋交付时间
双方约定:乾宁置业定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该房产交付给公司,不可抗
力除外。
4、合同生效
合同书一式四份,乾宁置业持三份,公司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由乾宁置业开发建设的“东方之门”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中央商贸区东、
星港街以西的地块上。“东方之门”的主体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建筑总高
301.8米,其中地上76层,地下5层,被看作为苏州工业园区的核心地标性建筑。
此次公司决定购买“东方之门”两层楼共计4062.67平方米的房产有利于改
善公司的工作环境、提升公司对外形象、规范公司日常运作,提高各部门工作效
率、提升经营水平。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害股东利益,对公司未来发
展具有实际意义。
六、相关意见及审核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苏州乾宁置业有限
公司签订购买房产合同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的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办公环境、规范公司日常运作,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
提升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