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08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
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乙方1”)和全资子
公司苏州新海宜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图像”、“乙方2”)的通知,
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宁置业”、“甲方”)于2014年2月14日
在苏州与前述两家子公司分别签订了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苏州
东方之门项目灯具供应合同》(合同编号XNJ2014020901,以下简称“合同1”)
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803,387元(暂定)的《苏州东方之门智能化工程采购合
同》(合同编号NSUVSZ2014021401,以下简称“合同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杨休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室内装潢;销售建材、百货;提供酒店宾馆、餐
饮业、娱乐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营销策划。
2、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交易对方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4、履约能力分析:据公司了解,交易对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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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的情形。
5、项目介绍:由乾宁置业开发建设的“东方之门”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
中央商贸区东、星港街以西的地块上。“东方之门”的主体总建筑面积约46万
平方米,建筑总高301.8米,其中地上76层,地下5层,被看作为苏州工业园
区的核心地标性建筑。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苏州东方之门项目灯具供应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苏州东方之门项目灯具
2、合同双方
采购单位: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甲方)
供货单位: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乙方1)
3、合同价款:甲方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总价向乙方1采购项
目所需灯具。因数量暂时无法具体统计,合同总金额为项目验收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由甲乙双方核对总送货数量后确认(注:本合同分批次供货,按照现场需求
分批次送货到现场,其余视货到现场安装后项目使用情况再具体确定供货数量)。
4、结算方式:甲方先期支付每批次供货款的30%预付款,货到验收后安装
并在符合规定参数值内,即支付每批次货物剩余50%货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1个月内支付17%货款,余下3%货款作为灯具两年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2年内付清。
5、合同签署时间:2014年2月14日。
6、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
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重要条款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1须委派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装调试方面的技术
指导。甲方应严格按照产品安装规范及操作说明书以及在乙方1技术人员指导下
完成安装和调试。
(2)甲方同意乙方1按合同附件所述承担全部售后服务,质量保障和终身
维修责任,但乙方1不承担上述产品所衍生的任何连带责任。
(二)《苏州东方之门智能化工程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苏州东方之门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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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双方
采购单位: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甲方)
供货单位:苏州新海宜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乙方2)
3、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价款合同,工程量暂定,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
4,803,387元。其中暂定非商业区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784,953元,暂定商业区
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18,434元。最终合同结算根据实际工程使用的设备型号、
数量结算。
4、结算方式:预付款为30%;每批设备/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甲方在设备
/材料到货交接验收之后2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2设备/材料总价65%的到货款;
保修款为合同最终结算金额的5%,保修期起算满两年,乙方2完成全部保修工
作后,甲乙双方针对质保金进行阶段性结算,结算完成后25个工作日内,将质
保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
5、合同签署时间:2014年2月14日。
6、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2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千
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2支付货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每
逾期1天须向乙方2支付未付款项额度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
7、其他重要条款
(1)乙方2根据具体情况,在产品全部安装完毕后,乙方2派工程师在现
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产品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为使甲方对监控系统
能够有效使用和正确操作、维护,乙方2对甲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一次系
统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