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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股份: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24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3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8月23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鹿成滨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126,140,985股,占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53.9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合并沂源县鲁阳轻型2
    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14.0985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万股;弃权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0-02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
    意见书认为:鲁阳股份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
    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