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88 深市 鲁阳节能


首页 公告 鲁阳股份: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二级筛选:

鲁阳股份: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09-09-21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股份 编号:2009-027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上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鲁阳股份”)本次增发不
    超过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9]765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采取网上和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次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18.22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09年9月21日(T-2
    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
    4、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
    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山东
    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2009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照10:0.3的比例行使
    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6,443,070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
    26.85%。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
    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公司第二大股东鹿成滨承诺根据本次增发其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全额参与配
    售,其中网下配售的股票将在该部分股票上市后1年内不出售。2
    6、公司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
    代码进行申购,并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网上申购简称“鲁阳增发”,申购代码
    “072088”。公司原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行使优先
    认购权,有关网下申购事项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的《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7、若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托管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其
    优先认购权合并计算,应在其中一家证券营业部报价申购。
    8、网上申购日为2009年9月23日(T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并于2009年9月28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刊登的《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
    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
    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10、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于2009年9月21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的《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全文。有关本
    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鲁阳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 根据发行人2008 年3 月27 日召开的2007 年度3
    股东大会决议(后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4 月10 日召开的200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
    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合证券
    指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定时间 指
    深交所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 时至11:30 时,
    13:00 时至15:00 时
    原股东 指
    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 时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 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 原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允
    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
    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
    付申购定金或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4
    优先认购权 指
    发行人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0.3 的比例享有优先认
    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 2009 年9 月22 日(T-1 日)
    网下申购日/T 日 指
    2009 年9 月23 日(T 日,该日为网下、网上申
    购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的种类及数量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数量不超过2,4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及发行人筹资的需要协商确定,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发
    行结果公告中公布。
    2、网上发行对象
    本次网上发行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09年9月22日(T-1日)下午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以及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者除外)。
    3、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8.22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09年9月21日(T-2日)
    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均价。
    5、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人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约3.5亿元。
    6、网上申购简称:“鲁阳增发”,申购代码:“072088”。5
    7、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
    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照10: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
    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6,443,070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26.85%。公
    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
    购,并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
    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
    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公司第二大股东鹿成滨承诺根据本次增发其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全额参与配
    售,其中网下配售的股票将在该部分股票上市后1年内不出售。
    8、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
    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
    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详见本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的相关内容。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时间
    2009年9月21日
    T-2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09年9月22日
    T-1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09年9月23日
    T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及有限售
    条件股股东优先认购申购款缴款日
    2009年9月24日
    T+1日
    网下申购定金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认购
    申购款验资日
    2009年9月25日
    T+2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确定网上、网下发行
    数量,计算配售比例
    全天停牌6
    2009年9月28日
    T+3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
    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
    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时)
    正常交易
    2009年9月29日
    T+4日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下申购资金验
    资
    正常交易
    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0、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11、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
    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2、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
    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将按如下原则获得
    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
    额配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1)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首先获得足额配售,可优先认
    购股数为其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鲁阳股份股数乘以0.03(计算结果只取整数
    部分,精确到1股)。
    (2)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