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 新纺 公告编号:2023-042 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发出通知,(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第五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9:25,9:
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军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7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57,213,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816,794,335 股的 31.4906%。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5,072,4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0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0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141,2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86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798,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7%;反对 5,415,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53%;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838,3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909%;反对 5,415,1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91%;弃权 0 股。
2、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798,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7%;反对 5,415,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53%;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838,3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909%;反对 5,415,1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91%;弃权 0 股。
3、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798,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7%;反对 5,415,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53%;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838,3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909%;反对 5,415,1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91%;弃权 0 股。
4、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798,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7%;反对 5,415,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53%;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838,3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909%;反对 5,415,1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91%;弃权 0 股。
5、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1,798,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7%;反对 5,415,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53%;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838,3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909%;反对 5,415,1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91%;弃权 0 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在会上作了 2022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金高峰、张子琳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