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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纺织: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1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8-021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10日发出通知,(详见2018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0日下午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250,558,239股,占公司总股本816,794,335股的30.6758%。其

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249,693,9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7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共15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64,3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1058%。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

    2、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

    3、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767,026股,弃权13,6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767,026股;弃权13,600股。

    4、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

    5、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780,626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780,626股;弃权0股。

    6、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70,826股,弃权109,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70,826股;弃权109,800股。

    7、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70,826股,弃权109,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70,826股;弃权109,800股。

    8、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746,326股,弃权34,3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746,326股;弃权34,300股。

    9、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

    10、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

    (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

    (4)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767,026股,弃权13,6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767,026股;弃权13,600股。

    (5)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

    11、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682,826股;弃权97,800股。

    12、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7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84%,反对758,326股,弃权22,3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3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758,326股;弃权22,3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金高峰、袁蕾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