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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1

ST东洋: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2-11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
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临时管理人于2022年12月20日(周二)上午9时30分采取网络方式召开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2月20日,临时管理人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第一项:主持人宣布会议纪律及债权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第二项:主持人介绍预重整受理及指定临时管理人情况;

    第三项:主持人宣布债权人会议权利义务;

    第四项:主持人宣布本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议题;

    第五项:临时管理人作《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执行职
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

    第六项:临时管理人作《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的报
告》;

    第七项:临时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第八项:临时管理人宣读《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
会设立、职责及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对议案的制定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第九项:债权人表决《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设
立、职责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十项:宣布表决结果,会议结束。


    二、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

    债权申报情况

    本案的债权申报期限经莱山区法院确定,自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10月8日止。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债权人于期后补充申报债权。截至2022年11月25日,临时
管理人共接收422家债权人申报486笔债权,申报总额为人民币2,929,461,267.38
元。其中:

    (一)申报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14家35笔,申报总金额
为人民币1,003,490,090.64元(包括建设工程债权共9家19笔,申报总金额为人民币27,662,139.97元);

    (二)申报税款债权1家1笔,申报金额为人民币31,030,957.06元;

    (三)申报普通债权共406家449笔,申报总金额为人民币1,886,145,827.86
元;

    (四)申报共益债权1家1笔,申报金额为人民币8,794,391.82元。

    债权审查情况

    东方海洋债权人申报的422家486笔债权中:

    (一)确认债权

    确认债权共341家398笔,总额为人民币2,382,677,086.56元。其中: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6家18笔,总额为人民币
656,455,411.38元(包括建设工程债权3家5笔,总额为人民币14,275,686.40元),其中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39,029,466.07元,系依法应当劣后清偿的债权;

    2.普通债权共337家380笔,总额为人民币1,726,221,675.18元,其中包括迟
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22,583,780.95元,系依法应当劣后清偿的债权。
    (二)暂缓确认债权

    暂缓确认债权共74家76笔,申报总金额为人民币416,149,798.68元,

    (三)不予确认债权

    不予确认债权共11家12笔,申报总额为人民币1,811,748.18元。

    债权人会议结束后,临时管理人将继续审查,针对无异议债权,将适时提交
莱山区法院裁定确认。


    三、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设立、职责及议事规则的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出席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382家,其中,同意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共310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
数的81.15%,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代表的债权总额为
1,628,890,720.1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2.29%,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35家债权人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9.16%;代表的债权总额为266,023,647.8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3.43%;有37家债权
人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表决事项已获得本次债权
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够进入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虽然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
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进
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
 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
 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
 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
  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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