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承诺自披露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鸿医疗”)的控股权,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海洋,证券代码:002086)自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于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复牌,复牌后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等各项工作,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所涉相关问题进行商讨、论证与完善。但截至目前,各方仍未能就交易对价、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及部分方案细节方面达成一致,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相比停牌时也发生了一定变化。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小雷等关于终止收购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协议
书》。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94969146G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小雷
(5)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5日
(7)住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B4-302
(8)经营范围:医疗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医疗器械批发(凭医疗器械许可证经营);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计算机及配件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普通货车道路运输活动、冷藏车道路运输活动);医疗设备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设备维修;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交易对手方情况
本次交易主要对手方为信鸿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小雷、朱雪梅与沈燕等股东,最终交易对象及各交易对象的收购比例待对信鸿医疗尽职调查完成后以另行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为准。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信鸿医疗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
(二)公司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公司在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及复牌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与有关各方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选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
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就本次重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与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及论证,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收购框架协议》。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复牌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每10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和程序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于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复牌,复牌后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2018-057、2018-060、2018-061、2018-062、2018-063、2018-064、2019-001、2019-005)等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等各项工作,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所涉相关问题进行商讨、论证与完善,但截至目前,各方仍未能就交易对价、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收购成本及有效控制风险等因素的情况下,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小雷等关于终止收购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协议书》。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次交易终止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仅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交易各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良好,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公司将在做好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发布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其他事项
公司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小雷等关于终止收购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协议书》;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