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9-058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 2019 年 8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76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37,375,935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即2019
年 7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文的公告》(公告号:2019-048)。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非公开发行批复文件后,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各项事宜。鉴于自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行业整体状况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为“收购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95%股
权项目”以及“年产 220 万件汽车铝合金轮毂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其中,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的转让款已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完毕,95%股
权已于 2018 年 6 月 1 日交割,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年产 220 万件汽车铝合金轮
毂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且公司目前资金充裕。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行业整体状况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各种因素,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该事项相关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行业整体状况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所做出的审慎决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26 日